
随着网约车的普及,它已成为人们日常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无论何时何地,只要手机在手,就能轻松打车。
与之相匹配的是,网约车也已成为灵活就业的“蓄水池”。查询中国交通运输部官网可知,截至2023年末,各地共发放网约车驾驶员证657.2万本,较2022年末新核发148.2万本,网约车司机无疑成为我国就业增长最快的职业之一。尤其是近两年,不少“打工人”在辞职或被公司裁员后,会出现一段就业“空窗期”,开网约车正成为他们在“找不到合适工作”前提下的“保底”选择。
但“私家车”变 “网约车”如果出了事故,这个风险你意识到了吗?本期干货,一起来了解一下!
以案说险——网约车事故理赔不简单!
A先生以其家庭自用的非营运机动车在保险公司购买了机动车交强险和商业车险。去年年末,A先生被裁员后失业在家,便在“滴滴”平台注册了网约车运营业务,并利用空闲时间做起了网约车司机。
有一次通过网约车平台接单时,A先生在运送乘客的过程中,不慎与前车发生追尾事故造成两车均有不同程度的损伤。该事故经交通警察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A先生需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本是责任认定清晰的交通事故,A先生在理赔时却遇上了麻烦,保险公司只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而拒赔商业车险,这是为何?
交强险能赔,但赔偿有限!
交强险,全称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
交强险不以营利为目的,旨在最大限度地保护受害第三方的利益。若将网约车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排除在外,这显然不符合交强险的立法目的。故网约车事故造成第三者伤害,交强险的承保公司会在交强险的限额内履行理赔责任。
但需要注意的是,交强险的赔偿范围是有限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万元,而财产损失的赔偿限额仅为2000元。
交强险外的商业车险恐遭拒赔
保险公司为何会拒赔商业车险?原来,A先生的私家车用作网约车进行营运,车辆使用性质已变成了营运车辆,属于 “导致车辆危险程度增加”的情形。
这拒赔是有一定的法理依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0版)也有类似的规定:因被保险机动车被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且未及时通知保险人,因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保险事故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A先生的车辆事故发生在运送乘客中,该增加的危险不属于保险合同订立时保险公司能够预见的保险合同的承保范围。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曾在审理类似案件时给出过指导意见——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保险费与保险赔偿金为对价关系,保险公司依据投保人告知的情况,评估危险程度而决定是否承保以及收取相适应的保险费。保险合同订立后,如果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保险事故发生的概率超过了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对事故发生的合理预估,却仍按照之前保险合同的约定要求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对其有失公允。
国泰产险温馨提示!
目前绝大部分私家车是以家庭自用的非营运机动车辆投保商业车险。如果转职作为网约车司机接单或者提供汽车租赁等有偿服务,一定要向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更改车辆的使用性质,并办理相关证件,按照营运车辆性质投保车险,就可以正常理赔。同时,若不再从事网约车业务,应及时注销相应的网约车信息,避免理赔受到障碍。





